统战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宣传贯彻党对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组织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决策部署,制定、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决策事项落实事宜,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和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联系学校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指导、支持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领导班子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五、负责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指导、支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校内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
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抵御、防范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工作。
八、负责开展港澳台及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港澳台侨师生和出国及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
九、负责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
十、负责加强统战理论政策和实践工作的研究,做好宣传及信息等工作。
十一、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版权:广西医科大学党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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